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高质量特色化发展,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导方案(试行)》。
一、文件出台目的是什么?
文件出台目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机制,建立与类型教育相匹配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体系,引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错位、差异、特色发展,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建设发展机制,不断提升育人水平和服务能力,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主要是什么?
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主要来自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教育部和我省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有关部署安排。
三、考核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是什么?
一是文件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范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开设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高中学校、特教学校和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都需要参加考核。二是文件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内容与方法。各市教育(教体)局综合考虑本市专业布点数和在校生数,以量大面广的专业为主,按照相同专业进行考核,每3年一轮。考核内容包括考核指标和负面清单两部分。发展水平考核赋分后进行等次评定。省教育厅将根据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对相关指标进行优化调整。三是文件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程序。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核指导方案,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具体优化和组织实施。当年12月,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考核指标;各市教育(教体)局制定本市实施方案。次年1月,各中职学校按照本市考核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向市教育(教体)局提报考核材料。次年2月,各市教育(教体)局结合有关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组织专家对本市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进行考核,视情况可进行实地考察。
四、考核指标体系有哪些部分组成?
考核指标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包括质量效益、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师资队伍、课程与教材、国际合作、特色创新等7项一级指标和立德树人等19项二级指标。同时,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征求学校意见建议,科学论证研判,在上述指标基础上优化具体考核指标,并确定各个指标的分值权重。在此过程中,要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核心指标,充分体现本地学校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考核方式方法防止形式主义、简单粗暴生硬,不得增加基层学校负担。对相关指标涉及到的不同层级的项目、比赛、成果,在赋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权重。
五、考核结果将如何运用?
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考核结果通报各相关学校及举办方,作为中职学校专业分档、排名的主要依据和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二是对确定为A档的专业,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排中给予倾斜;对确定为C档、D档的专业,视情况予以优化调整。对考核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市,将约谈该市教育行政部门。三是各相关学校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各市教育(教体)局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次考核内容,确保整改到位。
附: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