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两则通知,详情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将潍坊医学院更名为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的通知
鲁政字〔2023〕23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潍坊医学院更名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的函》(教发函〔2023〕14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潍坊医学院更名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原建制规格不变,机构编制事项由省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管理,以省教育厅为主。
三、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系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2000人。
四、山东第二医科大学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保持原渠道不变。
五、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应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潍坊市要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土地、资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加快学校建设与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将滨州学院更名为
山东航空学院的通知
鲁政字〔2023〕23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的函》(教发函〔2023〕14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原建制规格不变,机构编制事项由省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山东航空学院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主管。
三、山东航空学院系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19000人。
四、山东航空学院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保持原渠道不变。
五、山东航空学院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应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航空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