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设置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根据我院后期发布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方案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将根据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方案进行测试。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须参加方可被录取。
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专业计划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但不能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