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
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30分(上海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10分)。高考成绩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
播音专业: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东华大学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限招女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报考该专业的女生建议身高不低于175cm。表演(影视戏剧)专业方向男女不限。
美术:具有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考生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无色弱、色盲。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单科成绩。
华南理工大学
音乐舞蹈:
我校音乐学专业招考方向为非师范、非音乐教育方向,考生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包括器乐演奏钢琴科目。根据学校音乐学专业培养要求,音乐学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中乐理、听写、视唱单科成绩分别达到对应科目满分的80%。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报考舞蹈学(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须与报考我校舞蹈学招考方向一致。根据学校舞蹈学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山东大学威海
山东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统考要求:
我校各艺术类专业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满足所报专业对应艺术类统考要求:
(1)报考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2)报考音乐学(师范,声乐主项)、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声乐主项)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类别须为音乐教育。上述专业只招收主项为声乐且唱法为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副项为钢琴的考生。
(3)报考音乐学(师范,钢琴主项)、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钢琴主项)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类别须为音乐教育。上述专业只招收主项器种为钢琴,副项为声乐且唱法为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的考生。
(4)报考音乐表演(声乐)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类别须为音乐表演。该专业只招收声乐且唱法为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的考生。
(5)报考音乐表演(钢琴)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类别须为音乐表演。该专业只招收钢琴考生。
(6)报考音乐表演(西洋器乐)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类别须为音乐表演。该专业在北京只招收器种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的考生。该专业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只招收器种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巴松、圆号、手风琴的考生。
(7)报考音乐表演(民族器乐)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类别须为音乐表演。该专业在北京只招收器种为二胡、琵琶、笛子、古筝、古琴、扬琴、三弦、阮、笙的考生。该专业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只招收器种为二胡、琵琶、古琴、三弦、阮、笙的考生。
(8)报考舞蹈学、舞蹈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上述专业只招收舞种为中国舞、现代舞、芭蕾舞的考生。
(9)报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书法类专业统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成绩要求:
(1)报考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报考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满分)。
(3)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在北京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满分)。
(4)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10分。
(5)音乐学(师范,声乐主项)、音乐学(师范,钢琴主项)、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西洋器乐)、音乐表演(民族器乐)专业,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满分)。
(6)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声乐主项)、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钢琴主项),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300分满分)。
(7)舞蹈学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55分(300分满分),舞蹈学(师范)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满分)。
(8)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要求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300分满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及其他要求:
(1)艺术类各专业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艺术类各专业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5)师范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声乐主项)、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钢琴主项)、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在北京招生。
(7)舞蹈学(师范)专业只在北京招生,只招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
(8)舞蹈学和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浙江工业大学
播音:
1. 符合2024年计划招生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须参加2024年招生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或相应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美术:
1. 符合2024年计划招生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2. 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3. 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温州大学
音乐类:我校器乐课程包括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中阮、打击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等,考生如对器乐种类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慎重报考。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舞蹈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省外录取
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体检、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使用生源省(市、区)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类(含录音艺术专业)、舞蹈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依据“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采用“志愿清”的办法录取。即: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志愿顺序,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综合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相同时,再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按生源省(市、区)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则参照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执行]。
我校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市、区)统考专业成绩认定关系及对唱法、器种、舞种的要求,参照四川省统考专业成绩认定关系及对唱法、器种、舞种的要求,生源省(市、区)有不同要求的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另作说明。
2.使用生源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摄影、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依据“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采用“分数清”的办法录取。即: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市、区)投放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之和拟定最低综合成绩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尚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相同时,再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按生源省(市、区)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则参照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执行]。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摄影、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
3.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等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是: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来源:贵州晟行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