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录取。
2. 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展开。考核结论由县级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应组织复议。
3. 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原则上在政治考核结束后组织。
面试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4. 体格检查
由指定的军队医院按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组织。体格检查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体格检查项目,应及时告知考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的,由体检机构组织实施,并将复检结果告知考生。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注:《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于2023年3月发布,涉及军校招生的内容共分两个部分,分别是通用标准和选拔军官补充标准。2023年和2024年士兵考学、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均执行该标准。
考生填报志愿时,需仔细确认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同时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起施行)已废止,须以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