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中,官方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有5类,具体如下: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于以上5类人员,相信大家对于其中的几类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可能也有个别类型容易被忽略。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个每家每户都有的物品—户口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家里的户口本上出现“拒服兵役”这四个字,那么就与公务员录用无缘了。
什么是“拒服兵役”?拒服兵役,是指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
那么,拒服兵役真的会导致个人、家庭成员在公务员方面的录用吗?来看一个实例你就懂了!
据央视军事2023年12月16日消息,近日四川宜宾一男子因拒服兵役,受到7项惩罚。
12月13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拒服兵役青年魏某富实施处罚的通报》。
通报显示:魏某富,男,汉族,身份证号:511521******57,大专文化,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人,2023年9月应征入伍,入伍后因不适应部队训练生活拒服兵役,经多方反复思想教育转化无果,部队按照拒服兵役规定作除名处理。
通报称,由于魏某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当地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魏某富实施如下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