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10月28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
相较先前国台办发布会介绍的政策,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等,具体政策如下:
01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01本专科生国奖名额翻倍,提高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0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翻倍
从2024年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03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04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05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
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各地可根据本次调整精神并结合实际,完善地方财政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政策。
02
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调整
01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2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
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3如何保障《通知》的贯彻落实?
为确保新政策落实落地,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地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推进此项政策调整工作,修订本地本校奖助学金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和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本次政策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渠道和分担方式共同承担。三部门将督促各地统筹安排资金,及时下达预算,对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将面向各地各校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拓宽政策培训渠道,详细解读政策内容,确保政策执行规范到位。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开展宣传解读,让好政策及时惠及广大学生,切实发挥好学生资助政策助困、奖优、引导、育人功能。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