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的基础上,《关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的意见》则进一步提出科学构建高校分类发展体系,确立高校分类框架。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刘振天表示——
1.研究型高校是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主阵地,应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应用型高校侧重扎根地方、服务发展,着力破解人才供给与产业现实需求相脱节的突出矛盾;
3.技能型高校则聚焦培育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
来源: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