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满19岁的湖南临武县职业中学学生小鹏(化名)称,今年1月,学校“强制”要求他到湖南久森新能源公司实习。
在实习过程中因意外导致手被卷进机器中,右手落下残疾。
事后,面对工厂和学校的推诿,他无奈主动曝光。消息引发热议。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目前就小鹏的发声,共存三大质疑。9月6日,据报道,临武职中相关负责人胡老师表示,他们又重新与小鹏进行了协商,会一直治到小鹏满意为止,并且小鹏可以自己选择医院与专家。
湖南久森新能源公司负责此事的一位唐姓经理则告诉媒体记者,该公司一直在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他(小鹏)这就是一个工伤,我们也一直积极地在处理,此前治疗的费用也一直是企业支付的。”同时,胡老师还表示,小鹏实习的久森新能源公司距离学校一公里左右,是出于方便才与该公司合作的。胡老师称,公司也会经常有师傅到学校进行指导,“不存在什么利益勾结,没有强制实习。”
而为了让小鹏无后顾之忧,久森新能源公司对他及他家长承诺,在养伤完成后,继续安排小鹏到公司任职,将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给他未来就业提供保障。
③为何不第一时间拆除机器?
9月5日,小鹏还在其微博再次发文称,为何不第一时间拆除机器把手取出来,而是选择采用涂润滑油倒转机器的方式,导致手被压了一个多小时。
据报道,久森新能源方面表示,倒转机器是最快的解救方式,而拆除机器要先拆除厂房,会耗费更长时间。
临武县教育局回应称,当地教育局已介入处理此事,但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处理完毕后会对外通报。而记者从郴州市临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处了解到,确实有相关事件发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已经赶往学校了解情况。
据报道,长期研究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凌云认为,小鹏在校学生的身份并不符合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即小鹏不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所以他的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因为双方“雇佣关系”的成立,公司势必要为小鹏因伤致残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凌云表示,“雇佣关系”属于民事关系,受民法典约束。
就学校是否有权强制实习一事,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华平律师表示,学生能否毕业要看他是否按规完成了国家要求完成的学时课时。“毕业实习”应是一种实践机会,而不应该成为强迫劳动。
近年来,针对强制学生实习的乱象,教育部等部门已经多次出台政策文件。
例如,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曾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明确要求,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另外,该规定对学生实习的安全保障问题也有明确。
教育部2019年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再次强调,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
然而,面对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仍有不少无良学校和企业“顶风作案”,学校强制学生实习事件频繁发生。
2017年,沈阳一高校强制700名学生到富士康实习,被辽宁省教育厅叫停;2019年,河北某职业学院的学生向媒体反映,他们被学校安排到与专业毫不相干的实习岗位;前不久,湖北一17岁职高学生在深圳实习期间从宿舍楼跳下死亡……
职校学生实习为何乱象丛生?
有业内人士此前曾对媒体分析,学生们名义上为实习,但基本上已经成为和学校脱离关系的“工人”。对于工厂来说,无论是劳务公司组织的工人还是学校组织的学生,都得向组织者支付劳务中介费,学校组织的学生越多,收获的利润也将更加可观。
此外,一些职业学校将学生随意送到一些与专业无关的企业实习,甚至以此牟利,更是背离了职业教育的初衷。
在国家大力推行职业教育的今天,实习实训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一环,应当严格规范。
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上演,不要再让学生成为无良学校与企业的“摇钱树”和“牺牲品”!
来源:山东教育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