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对“山东教育发布”APP“教育号”
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山东教育发布”APP上线后,平台坚持“批次准入、动态管理、权责统一”原则,分批次为各地、各高校及有关单位陆续开通“教育号”,对推动APP迅速成长为覆盖全省各地各校的百万级移动传播应用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运营,现就“山东教育发布”APP“教育号”实行动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有序推进,扩大入驻规模
为充分体现“‘山东教育发布’APP是全省各地各校的APP,是大家的APP”这一运营理念,将依据条件,面向各高校、各县(市、区)及部分中小学等,适度扩大“教育号”入驻规模。请各市教育(教体)局积极推荐新媒体账号有活力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域内新媒体运营成效显著的中小学入驻“山东教育发布”APP,进一步壮大本地在“山东教育发布”APP上的传播矩阵。各市教育系统内所有“教育号”的注册用户数、发稿量均累计计入对各市的年终通报考核指标中。
二、完善奖惩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平台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平台赋予各“教育号”各项权限及频道使用说明等,完善奖励和提示、销号机制,对各“教育号”实行动态管理。
(一)奖励表扬。对内容更新及时、日发文频次保持3条以上,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内容新颖、形式活泼的“教育号”,平台将通过置顶、推荐首页等方式予以重点推介,并适度扩大其发布权限,对特别优秀的“教育号”予以通报表扬,或推荐APP先进单位评选。
(二)警告提示。对更新不及时或粉丝数极少的、不按规定发布信息或恶意刷屏、审核不严错误较多的“教育号”,予以警告提示,限期整改。
(三)销号处理。对长期不更新的“僵尸号”、发布内容出现重大错误或原则性问题的、多次提示不予整改的“教育号”,平台将收回其权限,做销号处理。
三、强化技术支持,提升服务功能
“山东教育发布”APP将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功能,努力提升服务各“教育号”工作水平。包括上线内容智能抓取、完善教育号自主直播、优化内容发布流程、增加渠道邀请码等功能。各“教育号”在APP操作后台通过新建渠道邀请码生成本单位宣推海报,用户扫描二维码下载“山东教育发布”APP,填写邀请码,关注本单位“教育号”后,后台即可实现对二级单位注册用户数、关注数等数据的监测与汇总。
工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井水,联系电话:15020015522(微信同号);王敏,联系电话:13562601420(微信同号)。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