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及全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258)号
依据司法部第1号公告,现就山东省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青岛、济宁)客观题考试及全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
山东省青岛、济宁两个延考考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2月20至2月24日。
山东省青岛、济宁两个延考考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关于主观题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
(二)考区设置
山东省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6个市设置考区。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
我省在淄博、东营、泰安、聊城4个市设置纸笔答题考试考区。根据报名情况,随机确定纸笔答题考生的考区、考点和考场。
(三)确认与交费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成绩人员,参加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以及青岛、济宁两个延考考区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个人银联交费。报名人员交费时,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人员,不予补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395号)的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四)打印准考证
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三、关于考务组织和其他事项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统筹做好考试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
济南市司法局:0531-51708189,51708793
青岛市司法局:0532-81608766,81608739
淄博市司法局:0533-6217838,6218176
枣庄市司法局:0632-3321714,3168619
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531
烟台市司法局:0535-6660724,6256689
潍坊市司法局:0536-8090209,8090210
济宁市司法局:0537-7710076,7710078
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5019
威海市司法局:0631-5217310
日照市司法局:0633-8816325,8816809
临沂市司法局:0539-8317157,8317147
德州市司法局:0534-2687398,2325286
聊城市司法局:0635-2990051,2990052
滨州市司法局:0543-3361248,2223218
菏泽市司法局:0530-5383323
山东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531-51781811,517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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