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或6A4B及以上),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学前教育专业
1.一类条件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
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二)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1.一类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2021、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