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教育厅官网公示2023年度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拟分配名单。结合我省2022年民办高校年度检查、考核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等,拟将2023年度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向烟台南山学院等19所民办高校进行分配。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3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山东省教育厅民办与继续教育处。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
2023年度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拟分配高校公示名单
(按教育事业统计排序)
烟台南山学院
青岛滨海学院
潍坊科技学院
齐鲁医药学院
山东协和学院
青岛黄海学院
青岛工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
山东华宇工学院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烟台科技学院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山东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