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调整资格制度名称和考试性质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为水平评价类性质,通过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设备监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为此,新规定将“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修改为“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
2合理降低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参照监理工程师等相近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合理降低了报考设备监理师工作年限要求。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备设备监理方向工程硕士学位(专业硕士),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学位。
同时,增加了设备监理师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避免因降低考试工作年限造成设备监理人员素质下滑。
职业能力要求
设备监理师应当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一)熟悉设备监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了解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
(二)具有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
(三)具备策划、组织、实施、协调和报告设备监理工作的能力;
(四)具备对设备形成过程及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的能力。
3科学调整考试科目
《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两门考试科目保持不变。
为强化质量管理和项目管理在设备监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调整为《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
调整后,考试科目保持4门数量不变,考试成绩有效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为4年。
4规定免考科目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时,可以免考《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5促进职业资格
评价与使用衔接
取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6强化登记服务
并规范继续教育工作
要求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应当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取得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温馨提示
2023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将按照新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大纲计划于4月底前公布
原《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科目《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