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军籍军校本科生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和待遇:
招生对象为在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中报考相关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届生。学生在校期间无军籍,不享受军人学员相关待遇,参照普通高校同类专业进行培养。毕业后不入伍,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无军籍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军校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符合博士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进行认证。
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
无军籍本科生:只招收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
2.政治要求
无军籍本科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素质
无军籍本科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
此外,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
4.外语要求
无军籍本科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招生办法: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无军籍本科生不参加政审、军检和面试,按招生计划,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