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基本条件:
(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夏季高考;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二、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为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等16所高校。面向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64个县(市、区)招生。(2022年招生学校仅供参考,具体以2023年最新发布院校为准)
三、报考批次
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单设志愿代码,与其它常规志愿混合填报,投档录取规则与其它常规志愿相同。也就是说,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四、地方专项计划审核流程
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审核表》,考生本人在《审核表》指定区域签字确认后,一般需要于6月30日前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提交材料为《审核表》、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核完毕后,将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机构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考生名单,考生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成绩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