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最早见于2010年,自2014年浙江、上海实施新高考后,在全国部分重点大学中逐步开展。是为深化高校招生改革体制,满足高校特殊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需要,打破传统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而提出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综合评价是由试点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在高考基础上通过高校的评价体系 (初审、笔试、面试考核等),选拔出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特色的优秀学生,该类招生最大的特点是基于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部分地区还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综合总分,最后按照综合总分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
综合评价实施区域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单个院校针对全国多地进行招生,如北外、南科大等;另一种是各地单独的实施,一般是本省院校针对本省招生。
(1)全国多省市招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全国大多数省份进行。
(2)针对单个省份招生: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降低了高考裸分在高考统招录取中的比例,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弊端。随着新高考的实施,未来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在高考招生录取中所占比例会越来越大。
部分考生平时成绩可能距离目标院校有一点差距,借助综合评价的优惠有机会冲进目标院校。
从历年高校录取情况来看,通过综合评价进入高校比统招基本低10-20分左右,省属重点本科高校能达到40-50分左右。
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展开,实施院校及区域不断壮大,试点高校不仅包括中央部署高校,还包括省属重点高校以及中外合作院校。在同一省份的综合评价招生中,高校层次分布较广。优等生、中等生都有对应层次院校报考。
综合评价校测招生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进行专业素养、情商、仪表风度、口才、反应敏捷程度、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考察。备考和考试的过程增加学生阅历,也能帮助考生能力提升。
而且笔试、面试等环节是有机会去目标院校,和名校专家教授直接沟通,探讨问题,对今后规划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单靠普通高考选拔层面,某些具有学科和特长的潜质,但综合成绩比较薄弱的考生是比较吃亏的。综合评价招生条件涉及综合成绩、综合素质、学科特长、社会实践等多个维度,一般要求考生具备某个或几个方面即可报考。
从往年情况看,初审通过率高,进入校测环节综合素质优秀考生更能发挥优势,弥补分数不足。综合评价对这类考生无疑是一个进入名校的绝佳机会。
参加综合评价招考的一些中外合作院校,往往学费较高,一年在几万到十几万以上。但是这些学校也设置有不同额度的助学金以及奖学金,最高可以覆盖全额学费。
比如昆山杜克大学就会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颁发给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不同额度的奖学金,最高可覆盖四年全额学费,按学年发放。所有申请人都将自动纳入奖学金的评估范围,无需单独申请。